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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老公是安徽安庆桐城的。我是外地嫁到那边去的,如果要离婚的话。我们分居好多年了?
释义
    在我国夫妻双方若是都在外地,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们两个分居多年。感情不合。现在两个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一、申请: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审查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及相关材料。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予以登记。四、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注销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我们离婚了,那边不叫看孩子。不要抚养费,我同意了。这个可以公正么?
    法律分析:离婚后不让看孩子就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抚养费不给都是不可以的,前者侵害了探视权和孩子获得被爱的权利,后者则是对侵害了被抚养人的经济利益,如是法院判决给付抚养费拒不执行,严重的有可能获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已经结婚30多年了。嗯,房子是婚前的。如果我现在离婚了,我能分房子吗?
    男女婚前的房产离婚不一定可以分,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如果夫妻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婚前房产婚后共同所有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可以分割该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好,律师。我婚前有几万存款嫁到其他地方,但是我老公骗了我的年龄和家庭,我们裸婚没什么。现在我们结婚五年了,有一个儿子。我们自己的两对夫妇带着孩子去上班。现在离婚孩子的财产怎么分配?我们没有房子,没有
    婚后财产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你好,我丈夫离婚了。离婚证丢了。户口本也没变。现在我们要登记了。可以吗?
    离婚证丢了应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需要携带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到双方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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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1:5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