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企业征用土地的年限是20年。在过去企业征地的年限都是50年,但是根据调查发现中小企业正常周期只有8-12年,所以国家为了土地的利用率更高,对于企业征地的年限进行了裁剪,由过去的50年缩短为20年。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