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1、常规收费是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具体的收费标准各地不同,可以参考当地物价局颁发的各省的律师收费标准,按照当地标准双方协商收取律师费用。2、包干收费是指收取一次费用后将案件负责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费用而负责一审、二审、执行三个阶段。收费标准在常规收费中一审收费的基础上适当调高。3、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以上收费方式由律师和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