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1、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按月缴纳(2009年5月更改为2%); 2、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代缴。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3、用人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咸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 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消费者可以按照以下流程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告知失业人员名单; 2、失业人员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办理失业登记; 3、到社保机构办理领取手续,并提交失业登记证明与个人身份证明。需要提交的资料具体有: (1)《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由本人签字并盖章); (2)《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 (3)《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 (4)《失业职工登记证明书》; (5)《解除、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登记表》; (7)《求职登记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