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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高考法律法规
释义
    法律分析:一、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二、考前必须在规定时间熟悉考场。三、进入考场,只准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透明笔袋等文具。四、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严禁携带手机、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涂改液、修正带、助听器、文具盒和其他非考试用品进入考场。五、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上角以便核查。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七、语文、数学、综合科目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外语科目开考前15分钟后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15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九、考场内须保持安静。十、对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不得向监考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十一、交卷之前务必看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因自己疏忽大意导致丢失的,责任自负。十二、交卷前不准离开座位和考场。十三、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十四、考试场所实施视频监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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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5: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