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合同什么时候能生效 |
释义 | 质押合同如果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合同,一般自合同成立时就会生效;如果以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为生效要件的,自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生效。而质权是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的。 一、股权质押登记材料有哪些 股权质押登记材料有书面的质押合同、出质人身份证明、股权证明或公司的股东名册复印件、质权人的身份证明、《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第四百四十六条规定,权利质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如何落地法律程序规定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质押股权是属于股权转让吗 股东质押股权不属于股权转让。法律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因此,股东质押股权不属于股权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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