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交通规则20条是什么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交通规则有哪些 交通规则有很多基本的交通规则常识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交通规则常识有哪些 1、过马应走人行道(或天桥、地下通道); 2、骑自行车应走右侧自行车道。遇红灯止步,见绿灯前行。 3、遵守交通规则应成为我们的行为规范。 4、乘坐公共汽车应先下后上,勿争先恐后,勿挤逼抢。 5、在人行道内行走,有人行道的靠边行走。 6、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7、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 8、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道口的护栏。 9、不准在道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道安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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