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子女考取公务员、军校等公职单位或者学校的,会受到影响,政审会不予通过,其他的不影响其就业,我国也没有孩子受牵连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