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遗嘱与录音遗嘱哪个的效力更大 |
释义 | 法律分析:录音遗嘱与口头遗嘱的效力优先顺序确认方式为:如果其中一份遗嘱进行公证的,且两份遗嘱具有抵触部分的,抵触部分按照公证遗嘱优于未公证遗嘱进行处理。若没有公证,且两份遗嘱具有抵触部分的,抵触部分按照后成立的遗嘱优于在先成立的遗嘱办理。 一、遗赠扶养协议与公证遗嘱哪个效力高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二、前后多份遗嘱的认定 当事人前后立有多份遗嘱的,依法公证的遗嘱效力优于未经公证的遗嘱效力,成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成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处理方式是若数份遗嘱没有抵触的,则均生效。若存在抵触的,则按照公证效力优先、成立在后效力优先的顺序确认生效的部分。 三、遗产的主要表现形式 遗产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形式。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在场见证应该有两个以上见证人;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在场见证也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果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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