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质询控方证人时,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庭审中,控方证人的证言对案件的结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辩护人,质询控方证人时需要保护被告的利益,避免控方证人的证言误导法庭。质询控方证人的方法和技巧是律师必备的基本素质。 法律依据: 1.《刑诉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在庭审中,控辩双方有权向证人进行质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规定:“律师行使法律职业的权利、履行法律职责应当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质询应当有理有据,不得侮辱、诽谤、威胁、恐吓证人。”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质询应当使用恰当的方式和语言,不得采取诱导、暗示、领会不确的方法,不得扰乱证人的思路,不得插话或打断证人的陈述。”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自辩、申辩,进行答辩,质证证人、鉴定人,举证和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发表最后陈述。” 因此,律师在质询控方证人时,应当正确运用法律规定,以恰当的方式和语言进行质询,保护被告人的利益。同时,在质询控方证人时,律师应当尊重证人权利,不得侮辱、威胁或诽谤证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