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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加航行李规定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不同航空公司的具体规定有所差别,须视具体情况而定。乘飞机对于行李的规定包括重量和尺寸,还有对所带行李的物品种类以及化妆品类的数量都是有要求的。乘机行李还分为随身行李和托运行李。例如:不能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等危险品。 乘机对于行李的具体要求以及注意事项: 1、随身的行李体积限制为:长宽高控制在55cm,40cm,20cm内,重量限制是头等舱5kg,可带两件,经济舱5kg,可以带一件。(需要在乘机之前预计好自己所带随身行李是否超重) 2、托运行李箱的体积限制为:长宽高控制在100cm,60cm,40cm内,重量控制在以下范围内:头等舱40kg,商务舱30kg,经济舱20kg。(需要在乘机之前预计好自己的托运行李是否超重) 3、行李内不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的物品,安全出行。
    法律依据: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第三十条 旅客不得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民航禁止运输物品,不得违规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民航限制运输物品。民航禁止运输物品、限制运输物品的具体内容由民航局制定并发布。
    第三十八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应当经过民航行李安检设备检查。发现可疑物品时,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实施开箱包检查等措施,排除疑点后方可放行。对没有疑点的托运行李可以实施开箱包抽查。实施开箱包检查时旅客应当在场并确认箱包归属,但是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与旅客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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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