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后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属双方共同财产。 但是,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