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打胎男友不给钱能告他么? |
释义 | 打胎男方不给钱可以告他。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女方流产的,可以主张男方分担医疗费用,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解决,可以起诉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另一方面,如果女方担心做人工流产而导致不孕,可以选择将孩子生产,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不管男方乐意不乐意承担,也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女方生产,根据婚姻法“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这一法律规定,男方在不直接抚养孩子情况下,只要女方要求,男方均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 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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