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活动中服务商标就是企业名称吗 |
释义 | 商业活动中服务商标并不是企业名称,两者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具体区别如下: 1、服务商标的本质是商标。因此其表现形式就是各种各样的商标标识。而企业名称一般的结构为地域范围+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2、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企业名称,但是可以注册多个商标。 3、企业名称只能自行使用,但商标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也可以转让给他人。 4、商标一经注册,全国有效。他人不得再注册和使用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企业名称只在某一行政区域内具有唯一性,不同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字号可能相同。 一、驰名商标有什么特别保护规定 驰名商标特别保护规定有: 1、对于驰名商标所有人,如果对方的注册是出于恶意,则不受5年时间的限制。对驰名商标既不要求必须已在中国注册,也未规定主张权利的期限。 2、当驰名商标与企业名称发生冲突时,只要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就可以向主管机关提出撤销该企业名称的申请。 二、注册企业名称的要求 有下列要求: 1.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2.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等部分组成。 3.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或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汉字。 4.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二个以上的字组成。 5.企业名称不得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相同。 6.企业名称不得与注销企业名称相同。 7.企业名称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前的原名称相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