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谈药物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国家层面的药品谈判:国家层面进行了两次药品谈判:第一次2016年5月卫计委牵头,谈判成功了三个药品,最初谈的是集中采购价格,而不是将这三个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因为医保是人社部的管辖范围,卫计委控制不了。后来经过了部委间领导的协调,17年2月新目录出来后,这三个药品也直接进入了医保目录。第二次是2017年7月,这次是人社部主导的,谈判成功了36个药品,目的是将谈判成功药品纳入医保目录。两次谈判都是为了控制药价,下面主要说一说17年的药品谈判; 2、药品谈判:将临床需求大的药物纳入医保目录,这样患者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时,国家给承担一部分费用,出发点是切实的为老百姓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同时药品谈判是国家统一拿量和药企换价的行为(就像你去市场买菜,买一斤是零售价,买一百斤你就可以和商家要批发价了)。国家跟企业说你这个药进入医保目录后销量就会翻倍,你得便宜点,企业一寻思之前1000块钱一盒能卖出去500盒,进入医保后能卖出1000盒,那我便宜点吧。就这样谈判双方(人社部和药企)达成一致后,将该品种纳入了医保目录。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 各省按照医保发〔2019〕65号文规定的时限将97个谈判药品直接挂网,及时组织采购。重中之重的要求是:对配备、使用这些药提具体要求,指导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等及时配备、合理使用,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配备、使用。 配套鼓励政策有:根据基金收支情况,通过纳入门诊特殊病种保障、探索单病种付费等方式,减轻患者负担。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探索长期处方政策方便患者。对于与原有药品相比性价比更高、可完全替代的药品,鼓励替代使用。执行层面要求:各级卫健部门指导完善谈判药品用药指南和规范,规范诊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各定点医院同步加强用药管理,确保谈判药品合理、规范使用。国家医保局选择部分统筹地区,对相关药品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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