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停缴公积金贷款吗 |
释义 | 不可以,停缴后贷款利率可能会上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停缴对贷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公积金断供短时间没关系,但需要在六个月内继续缴存公积金,现在很多城市都已经开放个个人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了,即使没有单位,也能正常缴存;在一些必须由单位缴存的城市,可以办理公积金挂靠手续,由挂靠单位替缴纳公积金。总之,公积金还得继续交,如果断供过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重新评估贷款合同,贷款利率会上浮。 第二,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公积金担保金可以退吗 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需要缴纳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目的是为了防范资金风险,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权益,更好的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安全性。公积金贷款担保费是统一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收取的,相当于借款人为所借的贷款做的担保。所以当借款人将借款全部还清时,担保费是可以退还一部分的。 二、公积金贷款第一套和第二套房是怎么区分的 公积金贷款第一套和第二套房区分如下: 1、第一套首付一般为30%。 2、第二套一般首付比例、贷款利息上浮10%。 3、第三套不放贷。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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