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手补偿协议书可以理解为一种合同的形式,如果是依法成立的并且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共利益等的情况下,签订的分手补偿协议是有效的。 一、关于借款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借款合同由双方自愿签订,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合法,具有法律效力。如下列情形之一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和情人要分手了,可以要分手费么 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 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三、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是否有效? 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双方意愿表达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的,一般情况下,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在法律上是有效力的。 对于协议中约定的分手费、青春费等经济补偿,法律对此的态度一般是,如果愿意给,则有效。不愿意给,则无效。协议中关于财产及子女抚养方面的约定还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