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滞留票的风险在开票方还是收票方 |
释义 | 这是一种由销售方已经开立,且进行了报税、抄税,但是购买方却没有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俗点讲就是企业某人让某单位开出一张专用发票,会计查看后发现是一张不符合规定的票,从而导致税务风险的出现。所以在收到的进项专用发票时,因为各种原因如账外经营等不进行认证抵扣,就会有很大几率出现这种滞留票。 1.增值税发票的开票人在通常情况下不可以是管理员。 2.增值税发票的开票人是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纳税人,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滞留票产生的原因: (1)发票丢失未认证。管理不善造成发票流失或邮寄过程中丢失。A.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B.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销货方拒绝提供发票。通常情况是由于购货方久拖不付相关购货款,销货方以此种方式追讨款项。若发票开具后180天购货方依然未收到发票,则形成滞留票。 (3)收票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没有资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如营改增之前的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等。 (4)两头不入账偷逃税款。部分纳税人隐瞒销售收入,对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予抵扣进项,造成滞留票的形成。 滞留票有什么风险? 一般来说,滞留票是对专用发票而言的,不入账的话,一般情况下不会有风险,但是因为专用发票开票和抵扣都是上传国税局的,没有抵扣造成滞留票的话,税务局可能认定是虚假发票,到时候实际核查的时候会让你说明原因,也会产生面临罚款的可能。 滞留票的风险是双方的,也就是说开票方和收票方都会存在稽查的风险。主要风险体现如下: 1、好多公司滞留票的大量存在,其背后是在大量隐匿销售收入,账外经营,偷逃国家税款。 大数据下企业不要存有侥幸心里,不管何种“避税”方式,只要是违背了业务真实面目的作假,必将暴露无遗。 2、“金税三期并库”后,将大大缩短办税时间,提升办税体验。但是同时,对企业来说,合并后的信息将更加全面、精准、透明,也会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如果您的账目有问题,需要提高警惕了。 3、大数据下建议企业一定要真实的业务真实来体现,充分利用国家陆续出台的税收优惠来节税,只要做到税收优惠的应享尽享,税负一定不会太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文化创意服务。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公司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根据上述限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列举的“会议展览服务”,应按限定计征增值税,并出具增值税发票。实务中,只要会议费两方合同或通知中不出现包含餐饮费字样,这样开具的增值税专票就能够抵扣进项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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