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直系亲属赠与要交多少税 |
释义 | 房产“赠与”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公证费以及登记费等,其中主要的是契税,为房屋评估价格的3%,一般来说也就是市场价格的3%。如果在房产证满5年后再出售且是住房,可以免缴营业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受赠后不足5年即出售房子,或此时拥有多套物业,按据实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房产赠与直系亲属需要交什么费用 直系亲属赠与房产要交如下税费: 1、附加税。此种税是作为附加税来征收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具体的征收比例是,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此种税根据法律规定,是由赠与人负担的。 2、契税。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3、印花税。印花税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二、买二手房买家要交哪些税 买二手房买家需要缴纳的税款有: 一、契税 契税是指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当事人需根据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首套房: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契税税率为1%;面积大于90平,契税税率为1.5%。 二套房: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契税税率为1%;面积大于90平,契税税率为2%. 二、个税 个税,也就是个人所得税。 当二手房房屋面积小于144平米时,个税税率是1%;当面积在144或超过144平米时,个税税率是1.5%。 税率为计税价格的1%或者房子当初买入价与现在卖出价差额的20%。 满五唯一的房子,可以免征个税。 要免征个税,需要同时满足不动产证满5年且是出售人唯一房产2个条件。 三、增值税及其附加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来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不动产证未满2年: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税率为5.6%(增值税税率为5%)。 不动产证满2年:免征增值税。 注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4个城市,不动产证满2年及以上的非普通住宅、非住宅,二手房增值税及附加税税率为两次交易差额的5.6%。 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计算公式:房屋的计税价/(1+5%)*5.6% 四、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那些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来进行征收的一种税。 当个人对外销售的住房购买不到2年时,会全额征收营业税;当个人对外销售的住房购买达到2年或2年以上时,是免征营业税的。 五、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包括交易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交易印花税为交易额的万分之五,权证印花税为5元/本。 非住宅:交易印花税=地税局评估价或网签价(取价高者)x百分之零点零五,权证印花税5元/本。 住宅(含普通、非普通):交易印花税免征,权证印花税5元/本。 注: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住宅印花税,目前只征收权证印花税。 三、赠与直系亲属的房产需要交什么税 直系亲属赠与房产要交如下税费:1、附加税。此种税是作为附加税来征收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具体的征收比例是,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此种税根据法律规定,是由赠与人负担的。2、契税。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3、印花税。印花税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条例所称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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