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原则 1、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是: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