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离婚起诉状跟第一次写一样吗 |
释义 | 离婚诉讼的主要内容包括:起诉状的撰写,符合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以及整个诉讼程序的进行。在起诉状中需加入第一次起诉判决不离婚的事实。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据。诉讼程序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递交法院、法院受理、开庭、判决等。如果对法庭判决不满意,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 一、第二次离婚起诉状跟第一次写一样吗 第二次和第一次的起诉状没有区别,只不过是要在事实与理由的描述中,加上第一次起诉判决不离婚的事实而已。 二、离婚诉讼的主体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诉讼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诉讼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诉讼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三、离婚诉讼的程序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结语 离婚诉讼的程序较为复杂,需要符合一系列的要求。起诉状的撰写与第一次离婚起诉状相似,但需在事实与理由中加入第一次起诉判决不离婚的事实。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满足基本要件,包括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与被告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等。同时,需要提交离婚起诉状、夫妻共有财产清单以及证明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等。离婚诉讼的程序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递交法院、法院受理、开庭等。法院最终会根据双方的诉讼请求和提交的证据,作出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如果对法庭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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