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房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这里的取得应当包括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即使双方离婚了,也应当对住房公积金作出处理,确认如何分割住房公积金,但是夫妻双方对住房公积金有约定,并且约定为各自所有的,住房公积金应当算个人财产,不再算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