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单方申请离婚程序包括: 1、确认管辖法院。如果夫妻都没有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就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如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同的,则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准备诉讼材料。比如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还有相应的证据。需注意的是,诉状不用写的太复杂,简单,说明问题就可以。证据要根据诉讼请求来提交。 3、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上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则能立案,通常会从立案的当天开始,一到二周内,把案件分配到审判庭或速裁庭具体办案法官手中。 4、法官根据庭审情况,做出裁判意见,能调解的,制作调解书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