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是不可以异地注销的,必须在在原登记注册地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司清算组应该在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的30日之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那么公司清算组都应该在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的30日之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是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营业执照是不可以异地注销设立登记与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必须是同一个,注销之前,应当注销税务登记证、银行账户,并登报满四十五天,且依法清算完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清算组应该在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的30日之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1)法院依法予以解散。(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6)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