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 |
释义 |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以抵押等方式流转,但是以抵押方式流转具有一定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债务的履行,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变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抵押协议怎么写 抵押合同需要写抵押人的姓名或者住所、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抵押财产的价值、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权丧失的条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或第三方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品;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公开拍卖招标的方式协商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农民的林地是否可以出售或卖出? 如果是自己的承包地,可以出租的,该出租就是承包土地的流转,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流转后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如果是在承包地上建筑,是改变了土地的性质,属于非法建筑,也是违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三、我国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是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是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是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是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一条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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