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报假警是指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等行为。 报假警一般要看报警者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如果是无意的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报案者一般不承担责任。如果是故意报假案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拘留和罚款。因报假案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则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恶意骚扰110是违法行为,对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和打击。 公安处理报假警的方法: 1、对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立即通知报告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2、重复报警、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报案人说明,不得重复办理报案登记; 3、故意报假警、假案,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侦查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还将依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