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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在申请的过程中能使用吗
释义
    商标在申请的过程中能使用吗?商标在申请过程中不能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所以商标要在核准注册之后才能开始使用。如果边申请边利用,即不管是否拿到注册证,从申请之日起便已起头利用。这种方式的最大短处即当申请商标被驳回时,在长达一年半的利用过程中,不仅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一年的心血付之东流,还要对已利用中的品牌下架甚至从头调整,这对企业而言无疑是重创。
    那么对于商标使用的管理具体规定是怎样的呢?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如果存在违反《商标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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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2: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