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中的股东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
释义 | 公司法股东的基本义务有: 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一、起诉公司股东受牵连吗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通常情况下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来承担,股东不对公司债务负责。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股东如果无法说明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独立分开的,对于公司债务,一个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股东有以下的义务:第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第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第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否则,股东不会受到牵连的。 二、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有什么 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具体有哪些,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情形如下: 1、母公司过度控制子公司; 2、资产和事务混同; 3、组织机构混同; 4、股东滥用公司形式逃避合同义务。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