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的名字与身份证的不符怎么办 |
释义 | 结婚证名字与身份证不符,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等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将实情反映给民政部门,申请更正原婚姻登记,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进行婚姻登记的更正了。 一、离婚证丢失了再婚了还需要领结婚证吗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拿着补发的离婚证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二、结婚证丢失该怎么起诉离婚 结婚证丢失起诉离婚方法如下: 1、补办结婚证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三、二婚办结婚证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二婚办理结婚证,而离婚证丢了的,可以申请补办,然后再办理结婚证。法律规定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然后双方再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 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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