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相容岗位分离 所谓不相容岗位职务,是指如由一个人办理,即能弄虚作假,又能掩饰错弊的两项或几项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要求一项经济业务不能由一个人从头到尾办理。而应将其中不相容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来承担。 一般而言,企业中以下职务应以分离:1. 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与执行职务; 2. 经济业务的执行与记录职务; 3. 经济业务记录与财产保管职务; 4. 经济业务记录,财产保管与稽核职务;5. 总帐,明细帐,日记帐记录职务; 6. 对原发性风险峰进行程序性控制的职务。 法律依据: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第十八条 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 第十九条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