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无理由拒绝加班吗 |
释义 | 可以无理由拒绝加班。 有以下情形时,劳动者是不能拒绝加班的。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是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它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 举报公司无故加班,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 1、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 2、《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3、上下班打卡或考勤记录; 4、工资明细; 5、向公司管理人员每日按规定发送视频文件的记录; 6、《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7、还可以提供其他同事的证言。 综上所述,当用人单位存在不合理加班的行为时,劳动者可以直接拒绝加班,并且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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