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家属权益受到侵犯要怎么做 |
释义 | 法律分析:军人或军人家属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通过一般的公民维权途径(诉讼、调解、仲裁)维护权益。 当然,很多单位和地方政府都开设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将婚姻家庭、人身损害、优抚待遇、交通事故等与军人军属生活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于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申请,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就直接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理程序,实行申请到指派一次性办妥,也是极大的便捷服务官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拥军优属工作,为军人和家属排忧解难。 符合条件的军官和军士退出现役时,其配偶和子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随调随迁。 随调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单位;随调配偶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的,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协助实现就业。 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及时办理。对下列退役军人的随迁子女,优先保障: (一)参战退役军人; (二)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 (三)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 (四)其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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