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你好,关于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中明确规定了5种情形,分别是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但如果双方均有过错情形的,就都不能请求了。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而且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精神损害赔偿,侵权的后果也往往仅限于无过错方的感情伤害。在具体案件中,会从过错方角度和受害人角度分别考虑。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再联系我们。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90条:夫妻双方均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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