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需要,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已经成年有独立生活能力,不属于精神病人等,就没有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 (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 一、监护人证明要在哪里办理? 国内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监护中常涉及相关事项有:监护人、监护权、监护人顺序、监护人的职责、监护人委托书等。 监护人证明材料可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但一定要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或者也可以直接让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加盖章。也就是说,在判断和证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时,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才有法律效力,村委会并不具备核查未成年人监护人身份的条件。 办理监护人证明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如下: 1、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 2、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中国国内申请人提供: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军官证或中国护照)、户口本; 港、澳、台同胞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原国内居民提供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外国人提供:护照(原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供入籍纸、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