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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开庭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释义
    一、法院开庭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1、法院开庭时间规定的方式如下:
    (1)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
    (2)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左右开庭审理,涉及公告送达的传票等情形有,需要等公开期限届满后,再开庭审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二、法院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起诉状,由原告签名,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证明文件;
    3、起诉证据材料;
    4、授权委托书;
    5、起诉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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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5: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