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吗 |
释义 | 交通事故可索精神损失费,金额原则上应控制在5-10万元之间。保险公司不赔付精神损失费。交通事故赔偿期限一般为三年,超过二十年不予保护,可申请延长。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吗 交通事故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场合: 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 2.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 目前,在一般案件中判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坚持宜低不宜高的原则,防止将当事人的期望值拉得过高。数额原则上控制在5万元之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5万元的,应报请审委会研究决定。 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赔吗 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不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不包括精神损失费。 三、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赔偿期限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结语 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的索要是合法的,可以在侵害生命权或健康权的情况下获得赔偿。在一般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应控制在5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保险公司不承担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责任,因为其责任限额不包括精神损失费。交通事故赔偿期限一般为三年,超过二十年的权利受损情况将不受法院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院可以根据特殊情况决定延长赔偿期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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