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赔偿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是不冲突的。责任人对交通事故赔偿后,如果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不影响交警进行处罚,交警经调查后,可以对违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事故双方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2、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3、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 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条 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