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且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构成交通肇事罪。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隐藏或者遗弃,致使其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具体到本案,历某闯红灯致余某重伤,应当员事故的主要责任,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历某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余某带离事故现场隐藏或者遗弃,致使其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符合司法解释交通肇事罪转化为故意杀人罪的情形,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二百三十四条条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