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营运车辆出租的后果是什么 |
释义 | 一、非营运车辆出租的后果是什么 1、非营运车辆出租,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非营运机动车不得参加营运活动,否则将受到处罚,如要参加营运,需到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机动车性质。 2、法律依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二)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三)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四)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二、汽车租赁和营运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不同。汽车租赁合同的主体为车辆所有人和承租人,非法营运的合同双方为承运人与乘客; 2、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赚取的利润来源不同。汽车租赁仅提供车辆,不提运输服务,其表现主要有车辆的油费、过路费及驾驶劳务均由承租人承担,租赁合同一般也没有具体的起始地和目的地,汽车租赁的利润来源于汽车的使用费用。而非法营运不但提供车辆,还提供驾驶劳务,油费、过路费、洗车费、停车费等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一般也由提供车辆的承运人承担,而乘客仅支付运输费用; 3、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汽车租赁合同中,租赁方仅对租赁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要求及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负责,不承担车辆交接后而产生的运输法律风险。如汽车租赁关系中,汽车交付后发生交通事故,除因车辆自身技术原因或者审查驾驶人资质原因可能承担责任外,不承担乘客的损失,还会要求承租人赔偿车辆损失。而非法营运行为人不但需承担车辆损失,还因未履行运输合同以及履行过程中损害乘客利益,还需承担乘客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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