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别人的公租房是否违法 |
释义 | 租别人的公租房违法。使用公租房的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转租、擅自调换、改变住房用途或闲置6个月以上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其退回公租房。 一、北京公租房政策最新如何调整 2020北京公租房补贴标准如下: (一)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含)的,按照房屋租金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城市低保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95%; 2、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90%; 3、取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70%。上述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高于50平方米的,超出面积的租金不予补贴。 (二)城六区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其他城镇户籍家庭的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城六区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其他城镇户籍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含)的,公租房租金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 1、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50%; 2、人均月收入在1200元(不含)以上1800元(含)以下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25%; 3、人均月收入在1800元(不含)以上2400元(含)以下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10%。 (三)本市其他区县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本市其他区县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占房屋租金的比例、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应与城六区一致,家庭人均月收入分档线由区县政府确定,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审核,于2012年6月1日前公布实施。 二、公租房换租需要什么材料 公租房换租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换租申请表; 2、提交换租申请的承租人身份证明; 3、增加的共同申请人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提交共同申请人材料; 4、因结婚申请换租的提交婚姻证明,因生育申请换租的提交出生证明,因与父母合住申请换租的提交与父母的关系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三、公租房安置房能过户吗? 部分地区为公租房满足条件可以购买,但不能过户。1、公租房产权归政府机关,是不可以过户的。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所以说,公租房的产权归政府机构所有,是不可以过户的。2、居住公租房的人员只有使用权,公租房没有产权。公租房仅能办理承租人变更,在办理承租人变更的时候,需要经过产权人同意。3、购买的公租房,只能居住,可以继承,但是不能上市进行交易。尽管您通过购买公租房成了有产者,但是您如果要出手卖的话,这套房子只能卖给政府。所以说,公租房只有居住权,并不享有过户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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