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公司代偿后能否收取利息 |
释义 | 担保公司代偿后可以收取利息,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其债务,担保人根据约定承担了相应的担保责任的,则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此时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一、担保人坐牢还要尽担保责任吗 要承担的,更甚的是即使债务人死亡,担保人一样承担担保责任。其实债务人被刑事不一定就丧失偿还能力,反之债务人死亡,他就丧失偿还能力,但是你作为担保人还是要为其偿还,偿还以后,你可以要求其配偶或者子女从其继承的遗产中再偿还给你。当且仅当贷款还清时(无论是债务人还是担保人偿还),担保人的责任才会终止。如果是担保人还的,经过合约约定,那担保人就变为债权人,有权主持债权人权利了。 二、债权人能否向担保人主张超过债务人责任范围 不能。约定担保责任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按以下情形处理: (1)、担保人主张仅在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主张仅在其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请求债权人返还超出部分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三、借钱不还担保人怎么做 在贷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往往没有还款或履行能力,只能由担保人承担主债权的担保责任。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具体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情况。没有约定的,视为连带担保,即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选择债务人或者担保人随意或者共同主张债权。如果是一般担保,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必须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即债权人不起诉债务人,无法清偿的,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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