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算合格的房子 |
释义 | 交付的房屋符合以下条件才算合格:必须符合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须具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煤气、上水、电热、污水、路通,楼前6米、楼后3米场地平整;必须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一、房屋验收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验收合格的条件是:必须符合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须具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煤气、上水、电热、污水、路通,楼前6米、楼后3米场地平整;必须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二、什么是商品房交房的主要标准 商品房交房标准的界限:必须符合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须具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煤气、上水、电热、污水、路通,楼前6米、楼后3米场地平整;必须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三、商品房交房需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交房需满足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实合格的商品房也属于房屋建筑,必须经有关单位质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商品房验证一般由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商品房验证合格的,监督站出具资质证书,说明商品房质量等级是合格还是优秀。买房的业主在收房时首先要看这个合格证,否则房子的质量就没有保证; 2、住宅房屋所属的建筑物必须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业主购买的房屋一般为住宅建筑。此类建筑物在交付房屋前,必须取得市或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3、取得新建商品房产权证书,想要商品房产权证书,必须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实的证书和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这也是判断商品房是否具备交付条件的最重要环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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