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出租的房屋有外墙脱落情形的,出租人有维修的义务,如果出租人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的瑕疵担保】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