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车不还贷款怎么办理 |
释义 |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有导诉台,且提供起诉状范本;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一、借名买车,朋友不还贷款,我该怎么办 朋友以你的名义贷款买的车,你就是贷款人,具有还款的义务。你还款以后,可以向你朋友追偿。你朋友无法还款那么就相当于是你自己贷款买车了,处理的方式有很多,具体如下: 1、你可以与你朋友,还有出借人协商,变更贷款协议。这样车子就是你的了,后续的贷款由你偿还; 2、让对方把车强制收回就好了,反正车不是你开,首付也不是你付,但是你的征信会受到影响; 3、最后期限还是还不上,银行会收回汽车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还剩下的贷款,如果拍卖所得不足贷款额,当事人要补足,如果多出贷款额,银行还会把多出的部分退给。当然,如果拒不执行,银行会去起诉,法院会判强制执行; 4、联系你的朋友,问一下他的态度,如果你朋友对你持消极态度,那你可以直接起诉他。 二、借名买车不还贷款可以报警不 可以报警。 1、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还不上,你不会坐牢。 2、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虽然是你的名字,但只要你没有到场签字,贷款与你无关。 3.如果是你签名或按手印,你是债务人。或者有证据表明贷款资金实际部分或全部为你所用,你应该承担偿还义务。如果不如期偿还,银行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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