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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院不补办出院证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吗?
释义
    法律分析:诊断书和出院证明丢了可以补办。对于出院证明和诊断书不见,医院一般有存档的。可以申请医院补办,一般医院都会补办的。带上身份证,去医院医务科补办打印资料。扩展资料:出院诊断证明书,是经过治疗后已经康复的证明。诊断书,应该是一般意义的健康体检,经过全面检查后给出的确定诊断。医务科是医院重要的职能部门,在院长、主管副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工作。对全院医疗业务、医疗质量、医疗技术实施科学的组织管理,检查、督促院方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及时反馈院方,以保障全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住院病历可以通过医院的病案室,凭借相对应的证明,重新复印,相关方面的诊断证明,可以凭借病历通过诊断医生重新开具,带上身份证就行。该医院治疗,医院就会保存病历并建档,有了病历档案,随时可以开具诊断证明书,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消费者维权都可以采取哪些途径
    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住院发票丢了,怎么补办?
    住院发票丢失处理如下:1、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2、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发票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补发票需要什么流程1、申请,纳税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2、受理审核,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受理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办理,纳税人提交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3、开具,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条件的,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即时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出院后,发现医院多收1175元怎么办?
    一、出院回来发现多收费怎么办1、出院回来发现多收费的处理如下:(1)与办公班的护理人员进行交流,表示收费出现错误;(2)拍照留证据进行核实后,若是确实存在多收费的,那么可以进行拍照留下证据,以便于做一个证明材料用;(3)可以进行举报住院发现多收费的时候,可以去该医院的相关职能科室进行举报,以维护自己的权益。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医院乱收费去哪里投诉医院乱收费可以去以下地方投诉:1、向卫生局或者医药监督管理局或者当地的医疗协会进行投诉;2、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投诉;3、如果要向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到检察院举报,最好能提供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者线索。
    卫生许可证丢了如何补办?
    卫生许可证丢了的,可以在遗失后60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办。申请后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电话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考虑予以办理。然后工作人员会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淘宝购买商品,不能使用,商家不退货,有没有法律途径?
    可以。网购商家不给退货的可以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产品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产品,且商品在退化期限内的,可以与在网上与店家取得联系,要求对方退货,如果对方不退货,告知对方其违法行为,迫使对方履行退货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法律依据:】: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邹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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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7: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