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不是刑事公诉案件报案之后当事人可以撤案。如果是人民检察院对犯罪源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的这一类的公诉案件,则不可以撤案,只有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批捕阶段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的决定的;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撤案。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