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保转移所需的材料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所需资料如下这些: 本人有效身份证、社保卡、社保参保凭证、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资料。 2、社保省内转移的流程包括有: (1)由原单位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2)携带参保凭证以及社保卡、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申请手续; (3)由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原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6)参保人或新工作单位可办理参保手续。办理社保转移需要的资料: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