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欠费有什么影响 |
释义 | 失业保险欠费有以下影响:1、单位可能无法享受稳岗补贴待遇。 2、职工可能无法领取失业金。 3、职工失业金领取期限和金额都会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了有什么影响吗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生活费补助。领取失业保险对退休的影响最大的主要是退休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养老保险中断,因为养老保险是多缴多得,所以不缴纳养老保险,必然退休金也会缩水。可以去社保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这样就不会影响养老金缴费年限长短。 失业保险有什么作用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参保人员在满足领取失业险待遇条件的情况下,资料齐全可以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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