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要求赔偿20万 |
释义 | 离婚女方要求赔偿20万: 1、如果是双方离婚,女方索要二十万元所谓精神损失费,与法无据,这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 2、如果双方感情尚好,女方只是因为男方不负责、贪玩而提出离婚,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3、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完全破裂; 4、房产证名是男方父亲的,女方离婚也分不到,女方只能要求分割在双方名下的共同财产。 诉讼离婚需要以下条件: 1、双方都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双方必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3、提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4、夫妻感情应当确已破裂。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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