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结执行结案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终结执行结案是结案的意思。 执行终结一般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终结为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生和发展适应了我国目前司法实践的需要。 执行终结的效力表现在以下方面: 1、程序上的效力。执行终结的裁定一经生效,执行程序就宣告结束,以后也不再恢复; 2、实体上的效力。执行终结后,法院不再以司法强制力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也不以执行程序保证权利人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 执行终结有以下情形: 1、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2、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 3、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法院终结执行代表着结案,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因此,当事人不存在上诉的问题。 综上所述,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强制执行一般六个月终结执行。案件在判决生效之后的两年内要是侵权人都没有履行义务,被侵权人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而冻结侵权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是六个月,要是逾期还没有办理,就会视为自动解除冻结;终结执行结案的意思是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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